2007年3月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女性易成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李春慧

  编者按   
  家庭是组成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只有家庭的安宁才有社会的和谐。然而在家庭中屡屡发生的暴力事件不仅损害了家庭和睦和稳定,也成为破坏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近来就接连审查起诉了多起发生在夫妻之间的凶案。

  花心丈夫掐死结发妻
  2006年12月18日,周权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由南浔区人民检察院移送湖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而其杀害的对象正是与自己结发20余年的妻子。因为周权根在外面拈花惹草,夫妻俩时不时发生争吵。2006年10月12日,因为此事,夫妻俩大打出手,最终他竟活活掐死了结发20余年的妻子。
  酒后暴打发妻致死
  2007年2月7日,陈安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南浔区检察院移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陈安文与妻子结婚已有20多年,但陈脾气暴躁又嗜酒,酒后的他动不动就对妻子拳打脚踢。一次,两人因琐事争吵,而喝酒后的陈安文又开始对妻子施暴,直至其妻子全身不能动弹方才罢手,而当晚被送进医院的妻子,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一刀划伤妻子捅散一家
  2007年1月18日,费小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提起公诉。费小明与妻子蔡某有一个可爱的女儿。然而,两人的关系一直非常冷淡。一次,当两人再次因离婚问题发生争吵时,丧心病狂的费小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在蔡某左右脸及腹部各划一刀后转身离去。隐藏在费小明心底的畸形心理最终拆散了一个家庭。